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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技术创新政策再升级!北京力推资源循环利用等9大领域,示范应用项目最高补助1000万元

绿色技术创新政策再升级!北京力推资源循环利用等9大领域,示范应用项目最高补助1000万元

  • 发布于 202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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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推出构建市场导向绿色技术创新政策2.0版,它包含3个文件:《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若干措施》《北京市创新型绿色技术及示范应用项目征集遴选管理细则》《关于开展北京市2021年创新型绿色技术及应用场景征集的通知》。

相关负责人指出,这是在原有大气污染防控等8个重点领域基础上,补充扩展碳达峰碳中和、塑料污染防治、防止食品浪费3个领域。同时明确,碳达峰碳中和领域中的风电、氢能、新能源汽车、低功耗半导体和通信、光伏、碳捕集利用和封存(CCUS)、近零能耗建筑、资源循环利用、低碳家居等9个是北京市重点发展方向。

北京将建立创新型绿色技术推荐目录清单机制,试点建设和开放一批创新型绿色技术应用场景。对于采用“推荐目录”内技术,在京应用的前三台(套)示范项目,给予实施单位不超过项目总投资30%的资金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原文链接

《北京市创新型绿色技术及示范应用项目征集遴选管理细则(试行)》印发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绿色技术创新方向引导,加快先进技术推广应用,根据《北京市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实施方案》(京发改〔2020〕789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若干措施》(京发改〔2021〕1411号)有关要求,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北京市创新型绿色技术及示范应用项目征集遴选管理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9日

 

 

北京市创新型绿色技术及示范应用项目征集遴选管理细则(试行)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市场导向绿色技术创新有关战略部署,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关于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19〕689号)和《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有关要求,强化绿色技术创新对实现碳减排碳中和目标愿景的支撑作用,根据《北京市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实施方案》(京发改〔2020〕789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若干措施》(京发改〔2021〕1411号),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北京市创新型绿色技术征集遴选的范围主要包括碳达峰碳中和、大气污染防控、节水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节能和环境服务业、固体废物减量化和资源化、污染场地与土壤修复、现代化能源利用、绿色智能交通、生态农林业、塑料污染防治、防止食品浪费等重点领域相关的技术、装备、产品。

创新型绿色技术示范应用项目,指采用“北京市创新型绿色技术推荐目录” (以下简称“推荐目录”)中技术产品,进行对产业链有带动作用、对绿色科技创新有促进作用、具有行业引领和示范效应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示范应用的项目。

第三条(申报要求)

申报的创新型绿色技术应具备先进性、适用性、推广价值高等特点。技术水平国内领先,能够反映绿色技术最新进展,对国家及本市相关领域绿色发展具有引领作用;技术推广价值高,经济适用,推广潜力大;知识产权明晰。

第四条(组织实施)

市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绿色技术和示范应用项目征集遴选工作,具体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组织实施。

第五条(技术征选流程)

(一)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鼓励技术研发单位与场景应用单位联合申报。申报单位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失信行为记录。

申报材料包括:1.北京市绿色技术相关申报表及报告。2.营业执照复印件。3.研发人才团队的证明文件。4.申报技术的知识产权状况的有效证明文件。5.技术检验检测报告。6.其他相关材料。

(二)初步审核

由市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申报单位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内容主要涉及申报单位经营状况、信用记录或其他违法情况,技术产品是否符合申报范围,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等。

(三)专家评审

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专家评审,根据情况组织申报单位参加答辩。专家组着重围绕技术的先进性、创新性、适应性、效益及应用效果与前景等方面进行集中评审,形成专家咨询意见。根据被评审技术有关情况,可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可邀请技术产品潜在用户参与专家评审,用户意见仅供参考。

第六条 (审定发布)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对通过专家评审的绿色技术,组织市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工作联席会议相关部门进行综合审定后,发布北京市创新型绿色技术推荐目录。“推荐目录”实行动态调整,作为政策支持的依据。

第七条(资金支持)

对采用“推荐目录”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取得在京市场业绩的绿色技术(包括前三台[套]或批[次]成套设备产品、基础材料、系统等),示范应用项目按照不高于项目投资总额的30%给予资金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补助资金分两批拨付,第一批为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批复后,拨付补助资金总额的70%;第二批为项目交付使用,完成一个使用周期(非全生命周期)的第三方跟踪检测评价后,可拨付剩余资金。

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技术使用效果进行检测评价,并对检测评价费用给予全额资金支持,在完成相关协议签订后一次性拨付。

第八条(示范项目申报程序)

项目单位原则上应在项目开工后、竣工前向所在区发展改革委提出资金支持申请,由区发展改革委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基本建设条件、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进行初审后,及时向市发展改革委申报。市发展改革委对项目进行审核,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批复资金申请报告并拨付补助资金。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绿色技术示范应用项目由技术应用单位申报,鼓励应用单位与技术供给单位联合申报,申报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在本市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违规违法经营记录。

2.申报单位正常生产经营,具有较好的资金筹措和持续发展能力。

(二)申报材料

1.区发展改革委的申报函。

2.北京市绿色技术示范应用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3.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项目单位关于材料真实性、筹措资金以及项目未获得过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等相关内容的承诺函。

第九条(监督管理)

(一)申报单位不得弄虚作假,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参与评选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评审专家,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要求。

(三)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对通过评选的绿色技术开展第三方跟踪评价。

(四)转移、侵占、挪用政府投资资金的,责令改正,根据具体情况,暂停、停止拨付资金。发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申报企业移交有关执法监督部门处理。

第十条(其他)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北京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开展北京市2021年创新型绿色技术及应用场景征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实施方案》(京发改〔2020〕78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若干措施》(京发改〔2021〕1411号)和《北京市创新型绿色技术及示范应用项目征集遴选管理细则(试行)》(京发改规〔2021〕9号),为扎实推进本市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1月8日截止。

二、征集范围

本次创新型绿色技术征集范围主要包括:碳达峰碳中和、大气污染防控、节水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节能和环境服务业、固体废物减量化和资源化、污染场地与土壤修复、现代化能源利用、绿色智能交通、生态农林业、塑料污染防治、防止食品浪费、山区农村分布式能源等重点领域相关的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

本次征集的创新型绿色技术应用场景主要指:企业、公共机构、社区、产业园区等在生产生活中需要采用绿色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解决节能降碳、污染防治等痛点、难点问题的需求,明确相应需求的技术应用场景。

三、申报基本要求

申报的创新型绿色技术应具备先进性、适用性、推广价值高等特点。技术水平国内领先,能够反映绿色技术最新进展,对国家及本市相关领域绿色发展具有引领作用;技术推广价值高,经济适用,推广潜力大;知识产权明晰。

申报的应用场景应产权清晰,有明确的实施边界。

四、具体流程

(一)创新型绿色技术

1.提交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鼓励技术研发单位与场景应用单位联合申报。申报单位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失信行为记录。

申报材料包括:(1)北京市绿色技术申报表(附件1)及报告(大纲见附件2)。(2)营业执照复印件。(3)研发人才团队的证明文件。(4)申报技术的知识产权状况的有效证明文件。(5)技术检验检测报告。(6)其他相关材料。

2.初步审核。由市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申报单位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内容主要涉及申报单位经营状况、信用记录或其他违法情况,技术产品是否符合申报范围,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等。

3.专家评审。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专家评审,根据情况组织申报单位参加答辩。专家组着重于技术的先进性、创新性、适应性、效益、应用效果和前景等方面进行集中评审。根据被评审技术有关情况,可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可邀请技术产品潜在用户参与专家评审,用户意见仅供参考。

4.复核审定。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对通过专家评审的创新型绿色技术进行综合审定。

(二)应用场景

1.提交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为党政行政机关、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可以包括注册在北京市外的企事业单位。应用场景必须在北京市域范围内。

申报材料包括:(1)北京市绿色技术应用场景申报表(附件3)。(2)应用场景实施区域权属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

2.初步审核。由市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申报单位提交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以及应用场景权属进行初步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可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查看。

3.复核审定。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对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绿色技术应用场景进行综合审定。

五、实施应用

(一)经综合审定确定的绿色技术和应用场景,在市发展改革委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后,形成《北京市创新型绿色技术推荐目录》和应用场景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对纳入《北京市创新型绿色技术推荐目录》的技术和应用场景,可优先获得本市绿色技术创新相关政策支持。

(三)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发布的绿色技术和应用场景开展跟踪评价,并进行动态调整。

六、其他

(一)请各行业主管部门、区发展改革委、行业协会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本领域、本辖区、本行业内有关单位进行申报。

(二)请于2021年11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加装封面后,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光盘或优盘)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

联系人及电话:资环处 费景耀010-55590316/0794(传真)

邮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环处) 

附件:1. 创新型绿色技术申报表

2. 创新型绿色技术报告编制大纲

3. 创新型绿色技术应用场景申报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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