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京丰市监处罚〔2024〕4849号),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丰台区西铁营分公司因使用不合格生物降解塑料购物袋,被罚款3600元。
违法事实:2023年4月19日,当事人以0.98元/个的价格从任丘市佳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购进规格型号为540*(400+200)mm*0.043mm可堆肥化降解非食品直接接触用生物降解塑料购物袋7000个,进货款7000元,随后以1元/个的价格在店内销售,于2023年12月4日收到检测报告时售出4970个,(其中30个被抽检机构购买抽检用),销售款4970元,封样30个暂存于当事人库房,剩余2000个未售出,已于2023年5月30日做退货处理。上述商品经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检验,提吊试验项目不符合GB/T 38082-2019《生物降解塑料购物袋》标准,依据《2023年北京市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商品货值金额共计7000元,违法所得99.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