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1 月 22 日,欧盟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 (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 Regulation,简称PPWR) 发表在《欧盟官方公报》 上,该法规将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生效,并将于 2026 年 8 月 12 日起普遍适用,某些要求将适用更长的过渡期。
重要的是,PPWR 废除并取代了现行的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指令 94/62/EEC (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 Directive, PPWD)。将指令修改为法规旨在提高欧盟成员国之间的协调性。具体而言,虽然指令规定了成员国应满足的目标和义务,但实施方式则由国家当局自行决定。这导致成员国在例如生产者延伸责任 (EPR) 和环境标签义务方面存在巨大差异。相比之下,法规在整个成员国直接生效,因此不会出现这个问题。除了促进更大程度的协调外,PPWR 还对欧盟包装废弃物控制立法框架进行了重大改革。
PPWR的主要内容与目标
包装减量目标
PPWR明确了包装减量的具体目标,要求到2030年减少5%的包装使用量,到2035年减少10%,到2040年减少15%(以2018年为基准)。
包装可回收性要求
PPWR制定了包装回收的年度目标,期望到2025年,各种包装材料的回收率实现:塑料-55%;木材-30%;金属-70%;铝-50%;玻璃-70%;纸张和纸板-75%。到2030年,这些目标进一步提高,塑料回收率需达到60%,纸张和纸板则需达到90%。
PPWR规定了包装可回收性的最低标准,要求在2030年和2035年前分别达到两个标准。到2030年,包装必须符合“回收设计标准”,并在这些条件下至少有70%可回收。到2035年,包装必须能够在不影响其他废物流可回收性的情况下进行大规模回收。
PPWR引入了一个从A到C的可回收性能等级量表,明确包装的可回收程度,其中95%为A级,80%为B级,70%为C级。这一措施旨在推动包装生产商提高包装的可回收性,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
塑料包装回收目标和再生材料含量目标
到2030年,所有包装必须能以经济可行的方式进行回收,并针对市场上塑料制品的再生塑料含量提出了分阶段要求。
以下包装无需满足再生塑料含量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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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及兽药相关包装:如直接接触药品的容器、外包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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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相关包装:如体外诊断设备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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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堆肥塑料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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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危险货物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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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专用食品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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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量比例低的塑料包装:如塑料部分重量≤5%的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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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影响:再生塑料含量过高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或不符合法规((EC)No1935/2004)
在 PPWR 生效三年内,到2028 年 2 月 12 日,欧盟委员会将审查生物基塑料包装的发展和环境性能。如果认为有前景,欧盟委员会将提出立法,允许在回收技术不足的情况下使用生物基原料替代回收材料。
可堆肥包装
2028 年 2 月 12 日起,茶、咖啡或其它饮料的过滤式包装袋、水果和蔬菜上的粘性标签应符合生物废物处理设施中工业控制条件下堆肥的标准,并且如果成员国要求,可与家庭堆肥标准兼容。成员国还可以要求以下物品可堆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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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金属以外的材料制成的非过滤式的茶、咖啡或其他饮料的一次性单份包装,(适用于机器使用,并与产品一起使用和处理)、超轻塑料手提袋(厚度<15微米)和轻质塑料手提袋(厚度<50微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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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国已要求在2026年8月12日之前可堆肥的其他包装。
任何其他包装(包括可生物降解的塑料聚合物)必须允许材料回收,且不影响其他废物流的可回收性。可堆肥包装的要求将从 2028 年 2 月 12 日起适用。
禁止在食品包装中使用某些“永久化学品”
自 2026 年 8 月 12 日起,如果食品包装中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 (PFAS) 的浓度达到或超过以下限值,则禁止其投放到欧盟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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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针对性 PFAS 分析测得,任何 PFAS 含量均为 25 pp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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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目标 PFAS 分析总和计,测量的 PFAS 总和为 250 pp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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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 PFAS(包括聚合物 PFAS),为 50 ppm。
这与欧洲化学品管理局 (ECHA) 的通用 PFAS 限制提案一致,并将从 PPWR 的申请日期起适用(即远早于 ECHA 提出的限制)。欧盟委员会 (EC) 将在 EIF 的四年内进行评估,以评估是否需要修改或废除 PPWR 下的 PFAS 限制。PPWR将维持 PPWD 下对铅、镉、汞和六价铬的重金属限制,包装或包装组件中所有四种重金属的总浓度水平限制为 100 mg/kg。
包装标签
PPWR 引入了对消费品包装本身的标签要求(细节将在尚未制定的实施法案中规定)。这些要求的示例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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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上标明包装材料成分信息,方便消费者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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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包装可重复使用的标签和提供再使用和收集点信息的二维码/其他数字数据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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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R标签或类似技术用于识别包装材料中存在的SoC及其浓度。
由于包括法国、意大利、西班牙和葡萄牙在内的多个成员国已引入了环境标签义务,PPWR 旨在限制国家标签要求,以防止限制包装在欧盟内的自由流动。但是,作为例外,PPWR 允许成员国特定的标签要求来识别参与国家 EPR 计划或 DRS(PPWR 下为一次性塑料饮料瓶和一次性金属饮料容器设立的 DRS 除外)。
到2030年,将被禁止使用的一次性塑料包装
自2030年1月1日起,以下一次性塑料包装禁止投放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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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塑料分装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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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量 <1.5 kg 的预包装水果和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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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餐厅即食食品与饮料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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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包装调料、酱料、奶精和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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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行业的小型一次性化妆品和洗漱用品(如洗发水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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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薄塑料袋(如散装食品用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