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国家农业农村部官方网站发布了2021年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实施的重点强农惠农政策。
其中,第七条、农业资源保护利用,强调农作物秸秆和 地膜回收利用,
30.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
在全国范围内整县推进,坚持农用优先、多元利用,培育一批产业化利用主体,打造一批全量利用样板县。激发秸秆还田、离田、加工利用等各环节市场主体活力,探索可推广、可持续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路线、模式和机制。
31. 地膜回收利用
在内蒙古、甘肃和新疆支持100个县整县推进废旧地膜回收利用,鼓励其他地区自主开展探索。支持建立健全废旧地膜回收加工体系,建立经营主体上交、专业化组织回收、加工企业回收、以旧换新等多种方式的回收利用机制,并探索“谁生产、谁回收”的地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支持有条件地区集中开展适宜作物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替代和新疆棉区机械化回收农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