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海正生材(688203)发布诉讼事项进展公告,披露公司涉及的商业秘密侵权案已进入二审阶段。
公告显示,鉴于海正生材和本案部分被告向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海正生材于2026年5月21日收到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通知书》,上诉人钱某某、郑某某、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海诺尔生物材料有限公司、普立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原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柯某某、安徽金普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张家港市沃尔特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罪一案,定于2026年06月03日在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海正生材具体上诉请求为:撤销一审判决中关于普立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赔偿485万元及钱某某赔偿15万元的判项,依法改判被上诉人普立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3000万元(包含合理费用),被上诉人郑某某、钱某某对上述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海正生材表示,由于一审判决尚未生效,二审尚未开庭,本案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该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具体影响暂无法评估。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判决结果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并持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