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在全州范围内销售使用不可降解
一次性塑料制品的通告
玉政通告〔2023〕1号
为了防止塑料购物袋等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对三江源核心区域生态环境、人文居住环境的污染,有效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州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州范围内禁止销售、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家和青海省发改、生态环境部门有关文件规定,从2023年6月20日起,禁止在全州范围内销售和提供使用下列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一)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袋:购物袋、垃圾袋、平口袋、包装袋(含桶装水外包装)。
(二)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盒、碗、盘、碟、刀、叉、勺等(不包括预包装食品使用的一次性塑料餐具)。
(三)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不包括牛奶、饮料等食品外包装上自带的塑料吸管)。
(四)一次性塑料水杯、饮料杯。
(五)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
(六)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
全州范围内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商品零售场所、宾馆、饭店及其他商业销售、服务场所,一律不得销售或者提供使用前款列举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二、2023年6月20日起,凡销售、向消费者提供本通告所列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市场监管、工信商务、生态环境等部门将依法依规对其予以责令停止销售,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三、州、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禁止销售、使用本通告所列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实施工作。州、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牵头负责,生态环境、住建、工信商务等相关部门全力配合。
四、倡导消费者在购物中使用菜篮子、布袋子等环保和能够重复使用的购物袋,拒绝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购物袋。
五、鼓励单位和个人向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工信商务等部门举报销售、提供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行为。
举报电话:0976—8812315。
特此通告。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