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关于"中科启程新材料科技(海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与上海聚友化工有限公司(第一被告)、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被告)专利权、专有技术秘密纠纷事项"。
具体诉讼进展情况,
经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审查,鉴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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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2年1月25日做出第53916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宣告原告涉案专利权(专利号:01144134.8)全部无效。虽然原告不服该决定已经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在判决前,原告诉请保护的专利权权利基础处于不确定状态,人民法院可依据司法解释规定驳回起诉。如果有证据证明宣告该有关权利要求无效的决定被生效的行政判决撤销的,原告可以另行提起侵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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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原告以涉案专利权与技术秘密紧密关联以及涉案专利行政诉讼正在进行中为由,请求中止本案审理,尚不同意全部提交专有技术的证据以明确其主张技术秘密的具体范围,故其主张技术秘密的权利基础亦具有不确定性,可待明确后,再行提起诉讼。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综上所述,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做出《民事裁定书》((2021)琼 73 知民初 2 号之一),
裁定如下:驳回中科启程新材料科技(海南)有限公司的起诉。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
总结:双方专利目前均已被判失效,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没有依据暂时无法判案,并且中科启程已申请中止本案审理,可能改日再战。
中科启程、聚友化工专利诉讼时间线梳理
2022年6月
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驳回中科启程的起诉。
2022年4月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2年4月25日作出决定宣告 201110401503.6,(“一种连续制备生物降解塑料的方法”,原所有权上海聚友)专利权全部无效。
2022年1月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2年1月29日作出决定宣告 01144134.8(“制备脂肪族二元酸二元醇酯的方法”,所有权中科启程)发明专利权全部无效。
2021年12月
上海聚友化工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中科启程、扬州惠通、长鸿高分子、长鸿生物四家公司侵犯了其合法拥有的专利201110401503.6,名称为“一种连续制备生物降解塑料的方法”的发明专利权及PBS与PBAT“聚酯连续聚合制备工艺”技术秘密。
2021年5月
聚友化工发布《告客户书》,聚友化工对PBAT的知识产权有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符合有关法律和实践。
2021年4月
4月22日,中科启程率先出招,以专利权、专有技术秘密纠纷的诉讼事由,将上海聚友(第一被告)和山东瑞丰高分子(第二被告)诉至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
2021年1月
2021年1月,中科院2项生物降解材料专利完成申请人变更,由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变更为中科启程新材料科技(海南)有限公司 。
“制备脂肪族二元酸二元醇酯的方法”(专利号 ZL01144134.8)和“制备聚丁二酸丁二醇酯的方法”(专利号 ZL01144133.X)的中国专利,是中科院理化所2001年12月便申请的,并于2006年获得了授权。
2020年11月
长鸿高科发布公告,与中科启程签订《年产60万吨PBAT树脂聚合技术许可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