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消息,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民航行业塑料污染治理行动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已正式出台,其明确提出明年起双流、天府机场在航站楼、停车楼内不主动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航站楼商超、餐饮、旅客休息区等区域禁止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吸管、包装袋等,到2022年底干线机场航站区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减少90%。
干线机场航站区广泛推广应用替代产品
据了解,《行动计划》提出按照“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多元参与,多方共治;创新驱动,科技支撑”的基本原则,正确处理绿色与服务、绿色与安全的关系,把塑料污染治理作为推动机场集团绿色发展的重要任务,坚持减量化、标准化、循环化,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区域塑料污染,确保机场禁限塑工作取得实效。
根据《行动计划》主要目标,到2022年底,干线机场(一般是指年吞吐量千万级的主干线路机场)航站区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减少90%,替代产品得到推广。而到2025年底,货运包装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减少60%以上,集团下辖机场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消费强度较2020年均大幅下降,替代产品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塑料等垃圾收运分类覆盖率、无害化处理率100%,固废智慧化、专业化、规范化处理能力显著增强。
违规提供使用塑料制品,有可能被列入失信记录
围绕实现目标,省机场集团确立了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加强垃圾分类收储运、优化新模式新业态三项重点任务,推进机场禁限塑工作。这些重点工作措施将从明年起率先在成都双流、天府两场实施,从2023年起实施范围扩大至省机场集团下辖的广元、西昌、达州、攀枝花等所有机场。
省机场集团要求各公司、机场要高度重视民航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加强对各区域塑料污染治理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强化考核和问责。
同时,各公司、机场要结合实际,制定民航禁限塑实施规章细则,提出差异化、特色化的管理措施。建立健全机场商超、餐饮、货运等领域塑料污染防治管理和评价标准,完善再生塑料质量控制标准,规范再生塑料使用用途。探索实施商户、供应商、驻场单位等守信承诺和失信惩戒,将违规提供、使用塑料制品等行为列入失信记录。
机场禁限塑将有哪些行动?
(一)推动塑料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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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主动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2022年起,双流、天府机场,在航站楼、停车楼内不主动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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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禁止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具。2022年起,双流、天府机场督导航站楼商超、餐饮、旅客休息区等区域禁止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吸管、搅拌棒、餐/杯具、包装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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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内部经营单位全面禁止在航站楼内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2022年起,双流、天府机场航站楼行李打包服务中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打包带、编织袋、缠绕膜、气泡柱;航站楼内餐饮、免税等机场单位经营场所禁止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并为旅客主动提供环保购物袋、包装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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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幅降低货运包装中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用量。2024年起,双流、天府机场货物包装服务中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雨布、缠绕膜等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使用量年均下降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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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减少工作区等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用量。2022年起,双流、天府机场办公区、公共区、职工食堂、酒店等区域主动减少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用量,机场各单位积极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塑料制品禁限、替代措施。
(二)加强垃圾分类收储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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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设置垃圾分类投放设施。2022年起,双流、天府机场,在航站楼、停车楼、办公区、公共区、职工食堂、酒店等区域覆盖设置垃圾分类投放容器,并合理设置自助、人性化投放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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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机场垃圾分类收运能力。对生活垃圾进行袋装存放、密闭式运输,危险品单独收集处理,且对有害垃圾进行单独收集和合理处置。强化医疗垃圾、染疫垃圾收集与转运处理,严禁二次污染。加强巡查及问题协调处置,杜绝混收混运、分收混运。
(三)优化新模式新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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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源头禁限塑管控。落实企业绿色管理责任,加强招采环节归口审核管理,采购符合要求的塑料及替代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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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机场商业塑料治理能力。加强入驻商户管理,修订完善招商经营条款及航站楼商业管理等规定,严禁商超、餐饮经营业务中提供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并将塑料污染防治检查纳入商业巡检常态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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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运用市场化方式。在精准识别旅客需求和充分市场调研的基础上,鼓励采用融资租赁、股权合作等引入社会资本的方式,探索提供共享循环、安全智能的行李打包和货物包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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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科技创新支撑。以降解安全可控性、规模化应用经济性为重点,开展替代产品遴选。积极借助先进适用数字化技术,提升机场垃圾收储运工作的专业化、智慧化和无害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