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记者从海南陵水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陵水男子陈某某违规运输360箱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被处罚1万余元。
据了解,6月1日,陈某某违规运输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碗时,被陵水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执法人员查获。现场查处含聚丙烯树脂(PP)材料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碗360箱,货值为4320元。
鉴于陈某某是初次运输禁止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碗并未销售出去,无违法所得且能认错态度积极端正未造成不良影响,依据《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陵水综合行政执法局没收360箱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碗,并对陈某某罚款10000元。
近期,北京、安徽等多地有商贩因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被罚款,其中安徽省出台禁塑法规,要求自9月1日起依法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