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禁塑名录" 包含11个品类:
厚度小于0.025 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 厚度小于 0.01 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 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 禁止生产、销售以塑料棒为基材制造的一次性棉签,不包括相关医疗器械。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 不可降解塑料袋: 禁止提供使用用于盛装及携提物品的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不包括基于卫生及食品安全目的,用于盛装散装生鲜食品、熟食、 面食等商品的塑料预包装袋、连卷袋、保鲜袋等。一次性塑料餐具: 禁止提供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刀、叉、勺,不包括预包装食品使用的一次性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吸管: 禁止提供使用用于吸饮液态食品的一次性不可降解 塑料吸管,不包括牛奶、 饮料等食品外包装上自带的塑料吸管。宾馆、酒店一次性用品: 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快递塑料包装: 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
全文如下:
为做好《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立法工作,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生态环境厅依据国家和省塑料污染治理政策文件,编制形成了《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7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在规定时间内以信函、电子邮件形式将意见及依据反馈至省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并请注明单位、个人及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邮编450018。
电子邮箱:henanjieneng@163.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18日